委托代理服务协议

1、委托代理服务概述:

本协议由(以下简称“委托人”)和(以下简称“代理人”)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。

2、委托内容与期限:

委托人将其商标、知识产权等重要业务交给代理人进行管理或运营,代理人在接受委托后,必须在指定的期限内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标准进行处理,并确保这些行为不会对委托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。

3、违约责任:

如果代理人未能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标准完成委托任务,或者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的规定,代理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,委托人有权随时要求代理人改正其错误,并有权解除合同。

4、保密条款:

代理人有义务保护委托人和其商业秘密的安全,未经委托人同意,代理人不得泄露该信息给第三方,如果由于代理人原因导致保密信息泄露,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赔偿损失。

5、争议解决:

如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任何争议,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;如协商不成,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。

6、其他条款:

(此处可补充其他关于委托代理服务的特别条款)

7、签名:

执行人:(签名)

部门负责人:(签字)

8、订立日期:

日期:(日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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