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委托代理服务概述:
本协议由(以下简称“委托人”)和(以下简称“代理人”)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。
2、委托内容与期限:
委托人将其商标、知识产权等重要业务交给代理人进行管理或运营,代理人在接受委托后,必须在指定的期限内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标准进行处理,并确保这些行为不会对委托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。
3、违约责任:
如果代理人未能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标准完成委托任务,或者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的规定,代理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,委托人有权随时要求代理人改正其错误,并有权解除合同。
4、保密条款:
代理人有义务保护委托人和其商业秘密的安全,未经委托人同意,代理人不得泄露该信息给第三方,如果由于代理人原因导致保密信息泄露,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赔偿损失。
5、争议解决:
如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任何争议,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;如协商不成,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。
6、其他条款:
(此处可补充其他关于委托代理服务的特别条款)
7、签名:
执行人:(签名)
部门负责人:(签字)
8、订立日期:
日期:(日期)